昨日,涉嫌將女友勒死的24歲男子陳俁霖在北京一中院受審。通訊員 李佳 攝
  新京報訊 (記者張媛) 涉嫌將提出分手的女友活活勒死,24歲男子陳俁霖昨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北京一中院受審,他解釋不堪女友辱罵自己是“窩囊廢”。
  因懷疑女友尾隨至小吃店
  案發前,陳俁霖曾兩次因犯搶劫罪被判刑,2011年7月刑滿釋放。此次檢方指控,2013年3月18日凌晨,陳俁霖和女友馮某行至大興區舊宮鎮科技路南側樹林時,因生活瑣事發生口角,後陳俁霖將馮某勒死,此後分別掠走馮某的錢包、數碼相機、手機等物品。
  “從老家回來後,我就覺得她開始不對勁了。”陳俁霖受審時主動承認上述指控,稱2012年12月他來京打工,在一家足療店工作時跟同事馮某之間確立了戀愛關係。他回了趟老家,返京後總覺得女友對自己愛搭不理,於是就尾隨女友下班,到了一家小吃店,看到她跟一名男子在吃飯。
  陳俁霖稱,他一怒之下衝進小吃店,表明瞭自己才是正牌男友,說完就拉著馮某離開,之後“她邊走邊罵要分手,難聽得我都聽不下去了,就勒住她脖子想讓她別罵了”,結果隨著一句句“窩囊廢”、“廢物”,等他感覺到馮某身體開始往下墜時,一鬆手馮某已經癱軟在地上,沒了呼吸。隨後,陳俁霖在一個沙土堆掩蓋了屍體。
  供述搶劫罪行無報案記錄
  對於二人分手的原因,有熟悉二人的在案證人表示,馮某是不滿男友整天不上班,得靠她來養。而對於女友為何辱罵自己,受審時的陳俁霖幾經猶豫後,壓低聲音表示“她嫌棄我身體有缺陷,老說我沒用”。
  作案次日,陳俁霖進入了馮某的暫住地,取走筆記本電腦。“我就想留個念想,裡頭有我們倆的合影。”相關記錄顯示,陳俁霖到案後一個多月時,曾主動供述對馮某有強姦、擊打頭部的行為,並稱曾購買汽油計劃焚屍,經查證均不屬實。此外,他還交代了多起搶劫罪行,但是根據他提供的粗略線索,警方均無核實到相關接報案記錄。
  昨日,陳俁霖稱“當時剛剛被抓,一心求速死”,所以才編造了一堆罪名。檢方認為,陳俁霖在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又犯新罪,屬於累犯,應當從重處罰。本案未當庭宣判。
(原標題:被罵“窩囊廢” 氣急勒死女友)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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