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肅張家川發帖被拘少年楊輝(化名)申請國家賠償一案,昨天在天水市中院開庭質證,其起訴張家川公安局違法行政拘留案,今日將在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法院開庭。楊的代理律師游飛翥向記者透露了以上消息。
  游飛翥表示,警方對楊輝先採取了刑事拘留措施,後來改成行政拘留。但刑事拘留已經對當事人生效,應該做出賠償。另外,先刑拘然後行政拘留,已經構成對當事人的雙重處罰,因此行政拘留同樣違法。
  此前楊輝曾向天水市公安局申請刑事賠償和行政覆議,但均被駁回。
  發帖被指尋釁滋事
  2013年9月12日,張家川縣鑽石國際KTV發生了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。新華社9月23日報道稱,經張家川縣公安局現場勘查、調查取證、屍體檢驗,認定排除他殺,死者高某系高墜致顱腦損傷死亡。
  《南方都市報》報道稱,因為死者家屬對死因認定不滿,9月14日10時許,鑽石國際KTV門口圍觀者逐漸增多。12時31分,初三學生楊輝在QQ空間中發佈了一條“說說”。9月17日14時許,楊某被警方從學校帶走。
  新華社當年的報道稱,9月14日、15日,網民“騷年少玩杜蕾斯”、“輝哥”(均為楊輝網名)就高某意外死亡先後多次通過QQ空間、騰訊微博編造虛假信息質疑高某死因,併發布“必須得游行了”等煽動性言論。其編造的虛假信息被大量轉發,引發一些群眾被誤導參與聚集。
  警方在後來的通報中指楊輝在微博、QQ空間發佈虛假信息煽動民眾游行,“情節嚴重,發帖轉載500次以上”,將他以尋釁滋事罪刑拘。
  “7元”象徵著“楊輝被拘7天”
  根據最高法、最高檢於2013年9月10日發佈的司法解釋,利用信息網絡發佈誹謗信息被轉發、評論累計達500次可判刑,因被稱為“全國500轉刑拘第一案”,此案曾引發廣泛關註。
  同年9月22日,警方將楊輝從刑拘轉為行政拘留7日,原因是“鑒於楊某系未成年人以及歸案後的悔罪表現”,楊於次日凌晨獲釋。
  游飛翥對警方所稱“悔罪”非常不解:“有罪無罪應由法院裁決,不是公安機關說了就可以定的,他根本沒犯罪,也沒被定罪,怎麼能說是‘悔罪’?”
  2014年1月,游飛翥代表楊輝向法院提交行政訴訟狀,起訴張家川警方對楊輝做出的行政拘留決定違法,同時向張家川縣公安局提出7元錢的刑事賠償申請。“7元”象徵著“楊輝被拘7天”。
  游飛翥表示,警方對楊輝先採取刑事拘留,後改成行政拘留。但刑事拘留已對當事人生效,應做出賠償。先刑拘後行政拘留,已構成對當事人的雙重處罰,因此行政拘留同樣違法。 據《東方早報》
  (原標題:楊輝索賠7元,象徵被拘7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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